工作职责: 协助安全生产部长进行露天矿生产安全管理工作, 包括爆破、开采、剥离、运输以及相关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和过程监督; 对生产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考核; 生产安全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和分析,参与整改方案的制定。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。 要求: 大专以上学历,采矿、地质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,注册安全工程师优先。 5年以上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经历; 身体健康,无不良嗜好,有护照优先。
点击海报查看大图,长按保存后进行分享
为保护用户隐私,本号码为虚拟号码
请使用手机号 {{prvusertel}} 拨打电话